附件:1.重庆名牌农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重庆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委员会文件
渝名农发〔2013〕1号
重庆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重庆名牌农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农林水务)委(局)、畜牧兽医局、潼南县蔬菜局、忠县果业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根据《重庆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渝农发〔2010〕431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重庆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每年开展一次。为了做好2013年名牌农产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开展重庆名牌农产品认定是推进农业品牌战略,提升我市农业品牌影响力的重要措施,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结合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大对农业品牌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帮助和扶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社推进品牌建设;组织学习宣传《办法》,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名牌农产品申报的组织发动、指导和材料审核工作,并加强对“名牌农产品”称号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1、凡符合《办法》(见附件1)的申请人均可申报重庆名牌农产品。
2、申报材料包括《重庆名牌农产品申报书》(见附件2)和其它申报材料(见附件3)。申报材料按附件3所列顺序装订,编制目录,标上页码。
3、一个产品需一套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如实填写《申报书》,参照《重庆名牌农产品考核评价计分表》(见附件4)提供附件3所列有效证明材料,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2、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形成推荐意见之后,集中报送区县人民政府签署意见。于4月10日前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市农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3、请各区县农业部门负责通知辖区内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人将实物样品送重庆市农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鲜活产品不在出产时期,可不送样;数量酌定,供专家评审查验用)。
4、农机产品不参评重庆名牌农产品;食用农产品须取得三品之一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产品、商标名称要准确。
5、凡是没有区县人民政府推荐意见、申报材料不全、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6、为宣传之用,申请单位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的同时,报送电子申请书和产品图片(电子文件中图片仅限产品及包装图片)等到农委市场处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农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186号2009室)
联系人:重庆市农委市场信息处 万泽祥 89133107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陈义康 89075068
传 真:89133112
电子邮箱:cqnwxx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名牌农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2.重庆名牌农产品申报书
3.重庆名牌农产品申报材料清单
4.重庆名牌农产品考核评价计分表
2013年3月20日
主题词:农业 农产品 名牌 通知
重庆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印发
附件2:重庆名牌农产品申报书.doc
附件3:重庆名牌农产品申报材料清单.doc
附件4:重庆名牌农产品考核评价计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