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5年市财政农业专项贴息资金
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 、市乡镇企业局、市扶贫开
发办公室、市供销合作总社、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残疾人联合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财政农业专项贴息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渝农发〔2015〕38号)要求,结合云阳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5年市财政农业专项贴息资金项目申报,必须符合渝农发〔2015〕38号(附件)要求,由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自愿申报,提供相关项目申报指南所要求的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纸质件和电子件分别报送县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农业产业化贴息项目申报资料报县农委农经站,联系人:周建云,电话:55160659,邮箱:1061163923﹫qq.com。农机贴息项目申报资料报县农委农机推广站,联系人:刘兴贵,电话:55162155,邮箱:799486812@qq.com。乡镇企业贴息项目申报资料报县经信委办公室,联系人:谢红雨,电话:55128332,邮箱:785869352﹫qq.com。信贷扶贫贴息资金项目申报资料报县扶贫办,联系人:王欣,电话:55128045,邮箱:490374639﹫qq.com。供销产业化贴息项目申报资料报县供销联社,联系人:李兴建,电话:55169899,邮箱:1024652187﹫qq.com。康复扶贫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资料报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联系人:彭诗信,电话:55128835,邮箱:297322335﹫qq.com。林业贴息项目申报资料报县林业局,联系人:郭进,电话:55167700,邮箱: 312800966@qq.com。所有贴息项目申报资料(含汇总表)电子件同时发送县农委农经站备存,联系人:王依莎,电话:55169972,邮箱:502656023﹫qq.com。各项目申报单位于2015年3月6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上述县项目主管部门,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各项目主管部门在收到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料后,及时会同财政部门对贷款合同、借款凭证、付息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对审查,同时审查申报指南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公平竞争,择优选择项目单位,并于2015年3月10日前将初定项目单位和申报材料交县农委农经站(农委303室),然后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再统一上报市审核评定。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项目可预先按市林业局、财政局的有关要求,先行开展预申报工作。农综产业化经营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待中央申报指南下发后,再另行下发市级申报指南。林业、农综贴息项目的申报材料仍需纳入农业部门(2015年3月20日前)牵头上报的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附件:《关于印发2015年财政农业专项贴息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渝农发〔2015〕38号)
云阳县农业委员会 云阳县林业局
云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云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云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云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云阳县财政局
2015 年 2 月 28 日
云阳县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28日印发
附件:渝农发〔2015〕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