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农业委员会云阳县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切块资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03-3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财政资金支持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5〕45号)要求,组织开展2015年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切块资金竞争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切块资金重点支持“两廊三带”优势区域产业发展,加快构建特色效益农业新格局,做大优势产业规模和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农业综合生产力和产品竞争力,增强新型经营主体实力和带动力,加快生产方式转变,促进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总体要求
1. 扶持产业。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切块资金扶持产业主要是柑橘、牛羊和蔬菜3大主导产业和粮油、生猪两个传统产业和生态养鱼同样纳入扶持对象。
2. 扶持主体。本次扶持对象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农户户均承包面积10—15倍的专业种养大户。申报项目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股份合作社、家庭农场已完成工商等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和银行帐号,申报时提供原件查验并复印件存档,种植和养殖大户需提供翔实的生产经营规模佐证材料。
3. 扶持环节。主要扶持良种繁育、标准化生产基地、生态循环农业、产业链条延伸、产品销售市场、科技创新与技术支撑、社会化服务和保险、品牌打造等环节,重点用于种养业标准化设施、农机作业设备、水利道路基础设施、产业链现代装备等建设,一般生产用种子(种畜)、肥料、农药、饲料和生产用工、土地租金等原则上在自筹资金中安排。
4. 扶持方式。扶持方式主要是先建后补、直接补助和保险补贴、股权投资等。
5. 补助额度。农业企业申报的单个产业建设项目财政补助额度不超过60万元、农民合作社不超过30万元、家庭农场不超过15万元,种养大户5万元。
6. 补助比例。用于补助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的财政资金不少于50%,即上述单位申报的财政补助资金要占一半以上。农业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自筹资金不少于财政补助资金的一半。
7. 建设期限。本次申报的产业建设项目的实施期最长不得超过8个月,一般为4—5个月。
8. 其它要求。申报本次项目的实施单位为2015年内没有申报、没有享受政府其他类似的项目补助。按照“原建不补、不建不补、边建边补、先建后补”的要求,以前建设的内容不得纳入本次申报建设范围,必须是新增工程,新增加工程更不能多头申报重复享受财政补助。项目建设地点必须在云阳县境内。财政补助资金不得安排用于建造楼堂馆所、购置办公车辆和设备以及发放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支出,不得列支“三公”经费、劳务补助和以学习考察为名的参观旅游支出。购置农机具能够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的,原则上不再安排财政资金补助。对虚报、冒领,截留、滞留、挤占挪用等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项目资金,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项目实施单位和法人要对所申报项目负责,有虚假或骗取行为的,一经发现,除要取消本次竞争立项资格外,在今后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政府性补助项目。
三、资金计划和重点内容
2 0 1 5  年市里切块给我县的特色效益农业资金3087万元,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两廊三带”特色效益产业发展规划和进一步加快柑橘、牛羊、蔬菜三个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资金安排计划是:柑橘产业项目500万元,牛羊产业发展500万元,蔬菜专业村建设600万元,农业股权投资500万元,龙缸经济走廊建设500万元,生态渔业养殖200万元,品牌打造、科技支撑、市场营销等287万元。
1. 柑橘产业。项目实施区域为“云阳县柑橘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范围以外的其他基地乡镇(街道),即巴阳镇、青龙街道、凤鸣镇、宝坪镇、龙角镇、栖霞镇、云阳镇、红狮镇、故陵镇、云安镇、南溪镇、江口镇、水口镇、新津乡、外郎乡和泥溪镇。重点扶持柑橘幼树管理和水利设施建设,每个乡镇街道申报补助资金控制在40万元以内,项目1—2个。栽植柑橘集中连片无空档,规模500亩以上,同一地点不能同时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现代农业专项资金柑橘类项目”和本项目。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快柑橘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申报。
2. 牛羊产业。因中央现代农业资金专项扶持山羊产业,特色效益资金重点扶持肉牛发展。项目实施区域为全县所有乡镇街道,重点支持肉牛产业基地乡镇。主要扶持良种肉牛繁育冷配种社会化服务、优质牧草种植、能繁母牛和公牛保险等环节。乡镇街道对符合条件的规模牛羊养殖场可申报补助资金30—50万元。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快牛羊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申报。
3. 蔬菜产业。项目实施区域主要在人和街道、青龙街道、盘龙街道、江口镇、凤鸣镇、巴阳镇、水口镇、云阳镇、云安镇、南溪镇、票草镇、外郎乡、清水乡、上坝乡和农坝镇。重点支持蔬菜大棚、集中育苗、水利道路和土地整治及防病治虫基础设施等环节。每个乡镇街道申报项目2—4个。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快商品蔬菜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申报。
4. 龙缸经济走廊。项目建设区域涉及盘龙、凤鸣、龙角、票草、清水5个乡镇街道。围绕龙缸经济走廊总体发展规划和策划项目库中选择申报项目,每个乡镇街道申报补助资金控制在100万元左右,项目3—5个。
5. 生态养鱼。项目实施区域重点是汤溪河、澎溪河流域的乡镇,主要建设微流水生态养鱼设施,每个乡镇申报项目2—3个。
6. 股权投资等其他。股权投资和保险另行通知申报,品牌打造仍按云阳府办发〔2014〕79号执行,科技支撑和市场营销由县里统一安排使用。
四、申报程序
2015年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切块资金竞争立项申报工作,坚持“公开透明、自愿申报、逐级筛选、竞争立项”的原则,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自愿申报,并按照“公开、筛选、上报”程序办理。
1. 公开。通过会议宣传、文件通知或张贴指南等形式公开项目申报事项,让各项目申报主体和广大群众知晓本次项目申报条件、建设要求、使用环节、补助标准、筛选程序、上报评审、竞争立项等内容。
2. 筛选。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对照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各实施主体自愿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筛选,将实施主体合规、建设条件优越、带动作用明显、发展前景良好的项目选出推荐,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连带责任。
3. 上报。项目择优筛选后,按照申报规定的申报数量和方式推荐上报。
五、材料报送
1. 报送资料。附件1(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和本通知规定的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的资质材料和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等。为减轻申报单位工作压力和经费支出,第一次只报送附件1即项目申报汇总表,建设内容、数量、质量、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附件2和其他材料另行通知后再报送。
2. 为便于专家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简单装订,不得将实施方案与申报文件一起装订,不得多个项目实施方案一起装订。
3. 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日下午17:30前,电子公文以实际上传时间为准,纸质件以送达时间为准。
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采用正式公文方式上报。文件中必须载明联系人姓名、职务、办公电话及手机等信息,便于后续工作联系。项目申报电子公文通过政务内网报送县农委,同时发送到 QQ1417297047 邮箱。书面申报材料送县农委608室。联系人:县农委特色效益办主任李元龙,电话:55188302;县财政局农业科科长秦茂国,电话:55166175。
六、其他事项
1. 该项目实行自愿申报、竞争立项,经专家组评比和部门审查合格的项目,送县领导审定同意后下达批复和提出要求,接到正式批复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县里组织验收,逐项验收合格的才能拨款全额补助资金。
2. 电子公文和纸质件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不申报视为自愿放弃。
3. 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2)。《2015年切块区县现代特色效益农业资金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必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保持一致,同时要填报准确细致、内容翔实,太粗和模糊容易被淘汰。
 
云阳县农业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2 0 1 5  年 3 月25日
 
云阳县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 年 3 月 25日印发
指导单位:云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