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全民创业标兵、创业能手评选工作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02-28

 云人社发〔201818

 

 

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7年全民创业标兵、创业能手评选工作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创业就业五年行动计划的意见》(云阳府发〔20161号)和《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民创业就业五年行动计划系列配套政策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1612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全民创业标兵、创业能手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云阳县评选奖补创业标兵、创业能手活动由县人民政府主办,县人力社保局承办,全民创业就业五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办。为确保评选奖补活动顺利进行,决定成立云阳县创业标兵、创业能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分管领导和县人力社保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等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社保局,由县人力社保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评选奖补活动的相关工作,按照评选要求评选出5名云阳县创业标兵、50名云阳县创业能手。

二、评选范围

201711日以后在我县创业并注册登记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合作社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原始创业人。主要包括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及其他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特别优秀的注册登记时间可适当放宽到201611日。

三、评选条件

(一)创业标兵评选条件。

1.参选者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德高尚、乐于助人,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社会反映良好。

2.自强自立、自主创业、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在全民创业工作中起到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创业历程或创业模式对其他创业者具有借鉴意义。

3.所创企业有一定规模,企业产值100万元以上,招收就业10人以上,且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项目前景较好,发展速度较快,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上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

4.用工管理规范,依法照章纳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切实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对稳定和扩大就业做出较大贡献,社会认可度较高,同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吸纳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退转业军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明显。

6.经公安部门核查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二)创业能手评选条件。

1.参选者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德高尚、乐于助人,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社会反映良好。

2.具有较强的创业意识,创业事迹感人,能激发人们的创业激情,转变人们的择业观念。

3.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注重文明生产和环境保护。

4.所创企业有一定规模,个体工商户就业3人以上、私营企业就业8人以上,且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项目前景较好,发展速度较快,生产经营业绩突出、发展前景好。

5.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明显,用工管理规范。

6.经公安部门核查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四、评选步骤

(一)推荐报名(2月中下旬)。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如经信委、农委、商务局等)、各乡镇(街道)组织推荐和创业者自我推荐等多种方式广泛征集参评对象。其中,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推荐评选对象1-2名;创业者自我推荐的,在县就业网下载报名表格后自行申报。

1.申报材料:

1)参评者创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发放工资花名册复印件;

2)反映企业固定资产、年产值、上缴利税、职工人数、工资水平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3)参评者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奖证明复印件,如有报刊、电台、电视台报道的文字或影像资料也一并附上;

4)《云阳县创业标兵、创业能手评选推荐报名表》一式三份(附表),并加盖参评者创办企业和推荐单位公章(创业者自我推荐的由当地村、社区盖章),报名表和照片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5)参评者需将就业人员信息录入就业系统,经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就业指导科审查盖章合格后一并报送。

2.联系方式:申报材料于33日前报县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55168860,地址:云阳县青龙街道云江大道重百商场五楼513室。

(二)现场查看(20183月上旬)。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后,产生的入围人选,在云阳报、云阳县就业网刊登其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在指定网站进行投票评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进行现场查看,对入围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并将入围人员资料送相关部门(如安监局、公安局等)审查个人基本情况,最后根据评委评议结果,评选创业标兵和创业能手。

(三)公示监督(20183月中旬)。将评审结果在云阳报、云阳县就业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通报结果(20183月下旬)。将公示后的结果,报评选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确定最终入选人员,对创业标兵、创业能手予以集中宣传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

五、评选奖补

县人民政府对评选出的创业标兵、创业能手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20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金;对全民创业标兵和创业能手提供免费创业咨询服务和创业培训,优先给予资金扶持、项目支持和服务支持。

 

附表:云阳县创业标兵、创业能手评选推荐报名表

                 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211

 

 

 

 

 

附表

云阳县创业标兵、创业能手评选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1寸彩照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情况

创办企业注册资金        万元,目前资产总额         万元,年产值      万元,上年度上缴利税         万元,累积吸纳就业人员      人。

得到过的奖励或称号

(县级以上)

 

主要事迹

500

左右)

事迹材料包含创业的基本过程及成就、创业带动就业情况、为社会经济做出的贡献等,要求文字简练,内容真实。(主要事迹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

企业意见

盖章

     

推荐单位

意见

 

盖章

     

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核意见

盖章

     

               

备注: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并报送电子版,邮箱地址:QQ467320065

指导单位:云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