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重庆市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9-06-28

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重庆市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九龙坡区民营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激发“双创”活力,引导增强市场信心,营造“双创”浓厚氛围助力“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深入实施,围绕市委市政府“八大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激发“双创”活力,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9〕58号)精神,我市将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集聚创业资源,激发创新潜力,释放创新创业动能,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打造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双创”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提升中小微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发展,助力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

    二、大赛主题

    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配置资金链。

    三、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主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协办单位:市教委、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委、市金融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北碚区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各区县经济信息委、重庆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商业价值贷款与转贷应急合作银行、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市中小企业专家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协会、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协会、市楼宇产业园协会、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协会、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市乡镇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投融资机构等。

    承办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

    四、大赛组委会

     大赛组委会由大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共同组成,主要负责“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组织实施、项目审查和项目推荐等工作。大赛组委会主席由市经济信息委副主任王任林担任。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主要负责大赛的综合协调,指导承办单位开展项目组织、宣传报道、赛程安排、赛事实施、投资对接、政策解读等具体工作。

    五、参赛对象、条件及要求

    凡具有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整合创新等方面项目的企业和团队均可参赛。

    1.企业组。

    (1)在重庆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2.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重庆公民个人或团队;

    (2)注册时间不满1年的中小微企业;

    (3)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4)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参赛者不缴纳任何费用。

    (二)区域赛时间(2019年8月1日——8月20日)。

    通过初赛、决赛选出区域赛的优秀项目。

    (三)项目推荐(2019年8月21日——8月26日)。

    推荐获奖优秀项目报工信部,参加全国总决赛。

    (四)全国总决赛。

    总决赛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当场亮分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按得分高低产生获奖项目,并颁奖。现场总决赛拟于2019年10月举办(地点另行通知)。

    七、奖励和政策支持

   (一)获奖奖励。

    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设置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和优胜奖各6名,并颁发奖金和奖牌。企业组一等奖奖金10万元、二等奖奖金6万元、三等奖奖金3万元、优胜奖奖金1万元;创客组一等奖奖金5万元、二等奖奖金3万元、三等奖奖金2万元、优胜奖奖金1万元。对入围决赛的企业和创客分别给予0.2万元的入围补助金(入围补助金与获奖奖励不重复享受)。

    (二)政策支持。

    1.落户支持政策:参赛企业和创客优先推荐入驻全市楼宇产业园、小企业创业基地、特色产业镇、各类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等,并享受相关政策扶持。

    2.投融资支持政策:获奖的重庆企业和创客在参赛前两年至参赛后一年的时间内获得风投机构投资的,按照所获得风投机构投资总额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参赛企业符合相关条件,可按规定享受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银行转贷应急、企业票据贴现、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相关政策;获奖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创业种子基金、风险投资、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上市辅导等多个层次、多种方式的政策支持和融资服务。

    3.培训辅导政策:参赛企业可免费参加智能制造、互联网+、创业辅导师、企业高管等方面的专题培训。

    4.市场开拓政策:获奖企业可按规定优先参与市经济信息委组织的“走出去”投资考察和参加国内外展会并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补助。  

    5.其他政策:通过市内外媒体、媒介对大赛优秀项目和创业典型进行持续深入的宣传报道。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组织落实。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经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围绕大赛主旨,精心组织中小微企业和创客积极参与大赛,认真做好本地区优秀项目的发掘和推荐工作。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经信部门要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加强赛前动员、赛中展示、赛后成果的宣传,扩大大赛的影响力,激发参与创新创业大赛的热情,以技术创新培育新产业、提升传统产业,建立产业创新格局。

    (三)主动服务,树立典型。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经信部门对本区域的优秀项目要提供技术咨询,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重点帮助解决创新创业和发展中的产融对接问题。对成长快、潜力大、模式新的优秀项目要及时报告,树立样板,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

    (四)遵守规则,公平公正。

    赛事组织单位和参赛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于违反大赛要求的组织单位,取消推荐资格。对于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企业和创客,取消参赛资格。

    九、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陈谦,联系电话:13883360725。

    (二)大赛承办单位:待定。经政府采购程度确定承办单位后另行通知。

 

    附件:2019年“创客中国”重庆市创新创业大赛注册报名流程.doc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6月17日

指导单位:云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