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2019年度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奖补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社保所:
为贯彻《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创业就业五年行动计划的意见》(云阳府发〔2016〕1号)和《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民创业就业五年行动计划系列配套政策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16〕1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培育创业生态,激发创业活力,营造创业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优秀创业项目遴选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我县创业并注册登记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合作社或民办非企业项目,不包括2016年以来举办的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大赛已经获奖的项目。
二、遴选数量
拟遴选优秀创业项目30个。
三、遴选条件
申报奖励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创业项目的申报人应为项目主要创办人,勇于创新创业,能够带动就业,对青年创业者具有较强的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
(二)项目符合云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且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已注册经营,且注册时间在半年以上。经营规范,运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
四、奖励与支持
对评审认定为优秀、优胜创业项目的持有者奖励:
(一)经营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优秀创业项目奖励1000元;经营一年以上的优秀创业项目奖励2500元。
(二)符合条件的优秀创业项目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财政全额贴息);以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 万元。
(三)将优秀创业项目入选云阳县优秀创业项目库,整理进入《云阳县创业就业政策及推介创业项目资料汇编》,在引导云阳籍大学生和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就业座谈会中进行项目推荐。
(四)优先推荐入驻县创业孵化基地。
(五)优先推荐参加市级部门组织的创业大赛。
五、遴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广泛宣传动员,发动相关单位积极参赛,面向云阳县创业就业协会、云阳县创业孵化基地、云阳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邀请符合本次大赛要求的项目参赛。
(二)申报推荐。一是集体推荐。各乡镇(街道)社保所、县属有关部门和县内各企业单位可以组织推荐本辖区和本系统(单位)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创业项目参加评选。二是群众推荐。群众可以参照评选标准,将身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项目材料,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三是自我推荐。创业项目持有人可以按照公布的申报条件进行自荐参加评选。
(三)组织评选。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举办2019年度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大赛,组织相关专业评审队伍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打分,择优确定优秀创业项目,大赛时间另行通知。
(四)社会公示。经过组织评选确定的优秀创业项目,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拨付奖补资金,经营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优秀创业项目奖励1000元;经营一年以上的优秀创业项目奖励2500元。
六、其他事项
各乡镇(街道)社保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要求进行推荐,并对所推荐创业项目进行初审。申报材料纸质件和电子档各一份,包括《云阳县优秀创业项目推荐报告》(附件1)、《云阳县优秀创业项目遴选申报表》(附件2)、项目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反映创业项目场地及经营内容的照片(至少三张),4月3日前报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电子件发邮箱:704014893@qq.com。
附件:1.云阳县优秀创业项目推荐报告
2.云阳县优秀创业项目遴选申报表
云阳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3月19日
(联系人:周章;联系电话:55129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