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关于征集创业孵化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充分发挥云阳县创业就业公共服务中心创业孵化基地作用,鼓励引导各类人员创业,帮助其提升创业成功率,以创业带动更多就业。现面向社会征集优秀创业项目团队(企业)入驻云阳县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地情况
云阳县创业就业公共服务中心是根据《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创业就业五年行动计划的意见》(云阳府发〔2016〕1号)文件精神,由县就业和人才中心牵头组建的重庆市首家创业就业公共服务中心,通过六年的不断探索,实现了就业创业服务工作阵地化、常态化、专业化,为我县就业创业者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
中心于2017年7月24日挂牌成立,位于双江街道香山路173号,面积1688.36平米,以“让想就业的人顺利就业,让想创业的人成功创业,让已创业的人走向卓越!”为服务宗旨。主要为就业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征集推介、策划评估、创业指导、创业培训、政策及信息咨询、代理代办、职业介绍、人才招聘等公共服务。共分为指导服务区、创业孵化区、培训区、人才招聘区、咖啡吧、项目路演区6个功能区。
二、申请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返乡人员、城乡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各类自主创业人员均可凭创业项目,以个人或企业名义申请入驻(毕业8年内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可优先入驻);
(二)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登记时间不超过3年,且产权清晰,合法经营,自负盈亏;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应在入驻基地后1个月内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三)入孵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项目需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创新性,无知识产权纠纷,商品或服务能够转化为经济成果,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创业风险的能力;
(四)直接吸纳就业人数达3人以上的企业优先入驻;
(五)入驻企业创业孵化期为1年;
(六)企业入驻基地后需在一个月内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地址变更至基地。
三、入驻流程
(一)创业指导专家初审:组织创业指导专家对申请入驻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将进行现场路演评审;
(二)创业项目路演评审:召集申请入驻的项目创始人或负责人集中进行项目PPT路演,邀请相关创业指导专家现场评审;
(三)审定并签订入驻协议:根据评审情况,经县就业和人才中心会议审定后,确定项目入驻,并签订入驻协议。
四、政策扶持
(一)给予房租费、物管费和非生产性水电费补贴。在孵化期内,房租费、物管费和非生产性水电费全免;
(二)给予创业补助。按政策规定,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开办多个企业的,一方享受之后,另外一方不再补助)给予8000元∕户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三)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按政策规定,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四)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咨询等创业服务,协助落实其他创业优惠政策;
(五)提供法律援助、人力资源、工商税务、会计记账等各类服务;
(六)提供电脑、笔记本等办公工具,拎“包”入驻。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18:00截止;
(二)报名材料:《云阳县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项目申请入驻报名表》、项目路演PPT、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未注册无需提供)、法人或项目创始人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项目成员花名册;
(三)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以任何不正当手段骗取入驻资格,违规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各乡镇街道项目申报资料(云阳县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项目申请入驻报名表)于2024年9月27日之前发送邮箱1790891999@qq.com;现场报名地址:云阳县创业就业公共服务中心(香山路173号,康复医院旁)。
云阳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4年8月13日
(联系人:李帅;联系电话:18225112747)